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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二十四章  (第3/3页)
醋,有着小孩子气的独占欲,这能让他感觉到,他在她心目中确实有一席之地。    以一个异性的身份,而不是只是她的表哥。    方珑想挠他,但下一秒一听到马桶冲水声,火速逃离厨房。    周涯顿了几秒,低头把剩下的碗盘洗了。    等到马慧敏进屋午睡,周涯才闪进方珑房间。    方珑趴在床上听歌看手机小说,纱帘把阳光筛得细腻温柔,落在她栗色发顶,和在半空晃来晃去的白皙双足。    见他进来,她不起身,也不挪位,还送了他一个白眼。    周涯心里乐,真成了只小白眼狼。    他走到床边坐下,摘了她一只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。    “还我,去找你别的meimei要。”方珑想夺回来,伸手却被周涯扣住。    他拉着她的手到嘴边,咬了她一口。    “周涯你属狗啊?”    “学你,整天咬人。”周涯摘了耳机,也把方珑另一边的耳机取下,“你先坐起来,我跟你谈点事。”    男人的态度怪郑重其事的,方珑熄了手机,坐起身:“说什么呀?”    “昨晚你和我都有点儿着急,该说的话,我还没好好说。”    周涯不是性格外放的人,他也不爱剖白自己的感情,他总认为,做的比说的更重要。    但面对方珑,他渴望她能知道他的所有想法。    ——上一次有如此迫切说话欲望的,是他刚被周父周母领养的时候。    他很想很想感谢他们。    哑巴也想开口说话,就算他的声音千疮百孔。    此时,周涯抬眸,眼睛里盛满光,一字一字地认真发音。    “方珑,我喜欢你。”    方珑听过很多次这句话,从别人的口中。    甚至听过很多次“我爱你”。    “喜欢”和“爱”在他们口中,好像KTV里的情歌,随随便便就能拎出来唱。    它们逐渐变得廉价,变得老土,变得细碎。    它们变得轻飘飘,从口里蹦出来后就落在地上,沾了灰染了尘,成了脚边灰扑扑的石头。    遍地都是,但连捡都不想捡。    可这一刻,方珑第一次感受到,原来这句话它是会发光的。    明明是毫无实体的声音,她却能用眼睛看到,用耳朵盛住,用心脏亲吻。    真正的喜欢就是这样吗?    眼前的男人,长相算不上帅气,皮肤黑,发型不时髦,有胡茬,穿的是“菜市场衣服”,脾气差,满口脏话,洗澡只用一块香皂……    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缺点,一点儿都不完美,可他在她眼里,比星辰还耀眼。    心跳快得要疯掉,向来能言善道的她脑子都不灵光了。    她把他扑倒在床上,埋在他颈窝,像个傻小孩,恶狠狠地威胁:“周涯,你不许再有其他meimei!jiejie也不行!”    ————作者的废话————    提前请一下假:    明天周四会争取更,但周五到周日我外出不方便码字,缘更哈    这本在下周会完结!耶!